刑事案件(包括刑事辩护或刑事被害人代理)网上委托律师程序:
1、签订《委托协议》:
委托人下载并填写《委托书》和《委托协议》各一式二份,然后将填写完毕的《委托书》和《委托协议》邮寄给我们或通过电子邮件、QQ等方式发送给我们。我们将《委托协议》加盖公章后送交或邮寄给委托人(《委托书》留下用于递交办案单位)。
附:公安侦查阶段:《委托书》、《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委托协议》
检察起诉、法院审判阶段:《委托书》、《委托协议》
公诉、自诉案件代理、附带民事诉讼:《委托书》、《委托代理合同》
2、支付律师费:
委托人收到盖有广东鹏鼎律师事务所公章的《委托协议》后,将协议确定的律师费汇入律师所的银行帐户。汇款后请及时与我们联系,可短信通知13612861696。款到后开具广东鹏鼎律师事务所发票.
3、律师办理委托事项:
我们在收到代理费后,按照委托代理合同的约定完成委托代理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