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如何请律师做辩护人
陈吉元13612861696
步骤一:选择一位您认为信得过的律师。
步骤二:与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协议。
步骤三:按协议的约定向律师事务所支付办案费用,填写授权委托书。
说明:刑事案件一般分三个阶段,即侦查阶段、提起公诉阶段、审判阶段。您可以三个阶段分别请律师,也可三个阶段一起请。
三个阶段律师的主要工作
由于大多数没有聘请过律师的人并不十分了解律师在刑事案件中的工作和作用,同时由于我国目前相关法律的缺陷,以及普法工作的滞后,造成很多人对律师的工作和作用持怀疑态度。律师在办理刑事案件的时候经常听到当事人的家属说:某某人说聘请律师有什么用?有罪无罪还不是法官说了算!这样的说法严重掩盖了律师在刑事案件中的工作和利益,更重要的是由于家属相信了这样的说法,并把希望完全寄托在“跑关系、找后门”的身上,结果导致错失良机,对犯罪嫌疑人的诉讼、实体权利的保护大打折扣,更多的是上当受骗!大把的血汗钱也白白的浪费掉。
其实在刑事案件中律师的工作内容很多,前期的准备工作是十分复杂、艰巨的,真正是“台上十分钟、台下十年功”,只有通过大量细致阅卷、仔细推敲司法机关对案件细节的描述,尤其对司法机关收集的大量证据材料更要仔细的甄别,找出矛盾的地方,哪怕是在细微处存在差异,因为案件的关键细节往往对案件的定性、量刑具有很大的作用。国内外的很多案例充分说明了律师在刑事案件中的作用。
如:美国前总统林肯,在当选总统之前,当过律师。他通过在诉讼活动中以说理充分、例证丰富、逻辑性强而维护了当事人的权益。
有次,一个叫阿姆斯特朗的青年被人诬告为图财害命。小伙子有口难辩,被判定有罪。 阿姆斯特朗的父亲生前是林肯的好朋友。可以说林肯是看着阿姆斯特朗长大的,他熟悉这位老朋友的儿子的为人,向来忠厚老实,不可能干出这种伤天害理的事来。他主动要求担任阿姆斯特朗的辩护律师,认真查阅案卷,到现场调查,很快掌握了全部事实。他断定阿姆斯特朗是受人诬陷而蒙冤受屈的。他要求法庭重新审理这个案子,法庭也为查明事实,同意重新开庭审理。捉蛇抓七寸,要推翻这个案子该从什么地方着手呢?林肯律师研究了全部案卷之后,已经胸有成竹:这个案子的关键就在作证人福尔逊身上。因为他一口咬定,在10月18日的夜半月光下,他在一个草垛后面,清楚地看见阿姆斯特朗开枪把人打死了。这个鬼迷心窍的证人肯定是被诬告人收买了。林肯决定从这个福尔逊身上打开缺口。
“福尔逊先生”法庭上,林肯直接质问这位证人,
“你敢当众发誓,说在10月18日的月光下看清的是阿姆斯特朗,而不是别人?”
“是的,我敢发誓!”福尔逊说。
“你站在什么地方?”林肯问。
“草堆后面。”
“阿姆斯特朗在什么地方?”
“大树下。”
“是草堆西边的那棵大树?”
“是的。”
“你们两处相隔二三十米,你能认清吗?”
“看得很清楚,因为月光很亮,正照在他脸上,我看清了他的脸。”福尔逊说。
“你能肯定是十一点吗?”
“完全可以肯定。因为我回到屋里时,看过时钟,是十一点一刻。”福尔逊说得毫不含糊。
林肯正气凛然的目光突然离开福尔逊,把脸转向大众,庄严宣布:
“证人福尔逊是一个彻头彻尾的骗子!”
这个意外的结论,顿时把法庭上的人都闹愣了,包括主审法官,都感到十分突兀。有人高声提出质问:“律师说话要摆事实讲道理,你根据什么事实得出这样的结论?”
林肯回答道:“证人发誓赌咒,说他10月18日晚上在月光下看清了阿姆斯特朗的睑。可是,10月18日那天应是上弦月,十一点时月亮已经落下去了,哪里还有什么月光?再退一百步讲,就算月亮还没有落下去,还在西天上,月光也应该从西往东照。而遮挡着福尔逊的草垛在东边,阿姆斯特朗站在西边的大树下,如果阿姆斯特朗的脸面向东边的草垛,也就是背对月亮,脸上就不可能照到月光;如果他不是面向草垛,证人又怎么能从二三十米远的地方看清被告人的脸呢?福尔逊不顾事实,说什么‘月光很亮,正照在他脸上’,还不是一派谎言!”。 整个法庭肃静得简直可以听得见呼吸的声音。林肯说到这里,一阵骚动之后,突然爆发出一阵雷鸣般的掌声。林肯以无可辩驳的论证揭穿了证人的谎言,维护了法律,打赢了这场官司。阿姆斯特朗被宣判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