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律师简介 | 强制措施 | 刑事责任 | 刑事问题 | 诉讼程序 | 司法鉴定 | 申诉控告 | 专家论证 | 非法经营罪 | 减刑假释 | 取保候审 | 强奸轮奸 | 寻衅滋事 | 毒品犯罪 | 走私犯罪 | 盗窃犯罪 | 诈骗犯罪 | 故意杀人 | 故意伤害
抢劫犯罪 | 偷税漏税 | 交通肇事 | 职务犯罪 | 死刑复核 | 法律法规 | 窝藏包庇 | 敲诈勒索 | 强迫卖淫 | 探索研究 | 案例评析 | 常见问题 | 律师文书 | 律师随笔 | 刑事新闻 | 网上委托 | 收费标准 | 业务范围 | 联系我们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刑事新闻 >> 文章正文
司机拍广州副局长不雅照后勒索 获刑3年半
阅读选项: 自动滚屏[左键停止]
作者:  来源:南方网  阅读:

  司机拍广州副局长不雅照后勒索 获刑3年半

    南都讯 广州市某局副局长蒋某2010年去梅州扶贫,在“黄金海岸夜总会”唱歌时,随行司机匡某拍下他与陪酒女孩的不雅照片,并在离职后,多次向蒋某“借钱”。蒋某不堪一再被要挟,遂报警将其抓获。据悉,因构成敲诈勒索罪、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匡某终审获刑3年半。

副局长在夜总会被司机拍照

匡某曾是广州市某局副局长蒋某的司机。2010年间,蒋某曾前往梅州对口帮扶村落走访调研。匡某在供述中证实,在“黄金海岸夜总会”唱歌时,他见蒋某与陪酒的女孩有不雅行为,就用手机拍了照片。2010年11月,匡某从该局离职。

没过几天,他打电话给蒋某,称自己找工作遇到困难,需要借钱。此后,他又给蒋某发短信,声称掌握了后者的不雅照片,并称经济困难,需要继续借钱。

蒋某表示,他曾要求匡某发张不雅照片给他看。但匡某不同意。匡某在短信里说,他在梅州扶贫时,与当地的同志喝了太多的酒,与陪唱女孩有不雅行为。还有一次是他在从化谈业务工作时,与当地的朋友一起唱卡拉O K,有不雅行为。

蒋某害怕照片流传到社会上,面子上过不去,先后以银行转账或给付现金的方式,共“借”给匡某1.6万元。2011年5月3日,匡某又以身体有病为借口,再向蒋某借款1万元。

不堪忍受勒索报警

蒋某给钱时提出,这是最后一次。但2011年7月,匡某又以回湖南找工作需要活动经费为由,向蒋某索要3万元。蒋某不堪一再被要挟,向单位领导和纪检部门报告,并到洪桥派出所报警。7月26日,蒋某配合警方将匡某抓获。

匡某称,2011年3月的一天,他已将照片删除。向蒋某要的钱基本用于治病或日常生活开支,已花光。

越秀区法院一审认定,匡某构成敲诈勒索罪。此外,他曾伪造广州市委办公厅秘书处的工作证,被认为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两罪并罚,判处匡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宣判后匡某不服上诉。但广州市中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关闭窗口
    站内搜索
 
    点击排行
·举报电话——最高法院、..
·龙岗区派出所电话地址一..
·深圳各级人民法院地址及..
·宝安区派出所电话地址一..
·涉嫌信用卡诈骗罪,信用..
·福田区派出所电话地址一..
·罗湖区派出所电话地址一..
·南山区派出所电话地址一..
·在刑事案件中,刑事律师..
·打架重伤如果赔钱私了,..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 友情链接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