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证户非法经营20万支以上卷烟是否构成非法经营罪?
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零售客户非法经营20万支以上卷烟,能否构成非法经营罪?答案是:此类情形不构成非法经营罪。
非法经营罪是对未取得生产、批发、特种、零售许可证情形的认定,前面所述情形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的情形。所以,即使非法经营卷烟超过20万支,若已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也不能认定为非法经营罪。
在此提醒零售客户:虽然上述情形不违法,但大家平时也要坚持守法经营,不能因小失大,影响长远发展。
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五款规定,违反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律法规,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等许可证明,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