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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经营食盐的立案标准及刑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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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法经营食盐的立案标准及刑法处罚

 

   【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单处罚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非法经营食盐20吨以上不满30吨的,为拘役刑或罚金刑。非法经营食盐30吨的,为有期徒刑一年,每增加6吨,刑期增加一年。

    曾因非法经营食盐行为受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食盐10吨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2吨,刑期增加六个月。

   【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非法经营食盐50吨,为有期徒刑五年,每增加10吨,刑期增加一年。

    曾因非法经营食盐行为受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食盐25吨的,为有期徒刑五年,每增加10吨,刑期增加一年。

   【单位犯罪责任人员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升格量刑特别规定】

    惯犯、利用委托代销食盐身份非法经营,依照前述法定基准刑参照点拟处罚金刑的,升格为拘役刑;拟处拘役刑的,升格为有期徒刑;拟处有期徒刑的,重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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